大数据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参编国家标准获批发布,助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进程
新闻链接:10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2 年第 1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共批准70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3项国家标准修改单正式发布,其中大数据领域国家标准3项,分别是《信息技术 工业大数据 术语》《信息技术 大数据 面向分析的数据存储与检索技术要求》《信息技术 大数据 政务数据开放共享 第4部分:共享评价》。大数据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电科大数据院)作为主要编制单位,深度参与了《信息技术 大数据 政务数据开放共享 第4部分:共享评价》国家标准的编写工作。
政务数据资源是国家数据资源的重要组成,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由于政府各部门的政务数据共享机制不尽相同,导致政务数据共享在整合各系统数据资源时面临诸多困难。由国家信息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大数据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电科大数据院)等多家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信息技术 大数据 政务数据开放共享 第4部分:共享评价》,用于确立政务数据共享的评价内容及评价方法,适用于政务数据共享的评价活动,旨在对共享的效果进行客观准确评价,提升政务数据共享的规范性、实效性和创新性。通过本标准的研制和发布,从政务数据资源建设的共享交换机制出发,依据数据分类与分级原则,以及数据能力成熟度模型,提出了政务数据共享评价相关技术要求。
近年来,大数据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电科大数据院)参与了国际大数据标准化组织开展的多项活动,负责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知识图谱等相关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深度参与了国内大数据领域重要标准化工作,承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贵州大数据)政府大数据专业委员会、高新区基地,同时参与IEEE SA、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多个国际国内大数据标准化组织相关工作,牵头开展了地方大数据标准化体系顶层设计。围绕政府大数据领域标准化的迫切需求,从政府需求、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等角度,为数据共享开放、“数据铁笼”工程建设等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依据和支撑。2019年,受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编制《贵州省大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2年)》。同时,围绕打造大数据标准开放合作平台的目标,定期为贵州省大数据标准化工作人员提供培训讲座,积极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及培训工作。
下一步,大数据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电科大数据院)将持续开展贵州省大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规划研究,通过聚焦数字政府、数据交易流通、数据合规管理等领域,牵头研制新型数据中心建设、“东数西算”工程算力算效评估等技术标准,共同参与工业互联网、数据交易流通标准研制工作,针对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设提供一系列标准规范,助力构建大数据标准体系生态。
(编辑/供稿:谢玫)